獨家復盤“阿里系”八大危局事件
從1999年成立至今,阿里巴巴集團已經走過了21年。在阿里巴巴飛速發展的歷程中,也伴隨著各類危機事件的發生。例如:螞蟻集團被暫緩上市、淘寶天貓總裁蔣凡緋聞事件、阿里千名“中國供應商”涉嫌欺詐、支付寶股權轉移事件、“淘寶商城”新規遭商家圍攻等。對此,網經社(100EC.CN)對“阿里系”歷年來發生的八大內部危局進行盤點。
【事件一】央行等四部門聯合約談馬云等螞蟻集團有關人員
【事件概述】2020年11月2日,證監會發布消息表示,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對螞蟻集團實際控制人馬云、董事長井賢棟、總裁胡曉明進行了監管約談。對此,螞蟻集團發表回應稱,螞蟻集團會深入落實約談意見,繼續沿著“穩妥創新、擁抱監管、服務實體、開放共贏”的十六字指導方針,繼續提升普惠服務能力,助力經濟和民生發展。
此前10月24日,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馬云發表演講表示:中國金融不是系統性風險而是沒有系統;P2P不是互聯網金融,不能因此否認互聯網金融技術的發展;不能為了規避風險而使得無人敢創新;不能為了監管而監管,創新遠遠超過了監管的步伐,世界將陷于混亂等觀點引發熱議。
【點評】央行主管的《金融時報》連續發聲,直指螞蟻集團。在題為《大型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領域的潛在風險與監管》的文章中更是直接指出科技巨頭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文章稱,一旦螞蟻集團出現風險暴露,將引發嚴重的風險傳染。螞蟻集團個人用戶超10億,機構用戶超8000萬家,數字支付交易規模118萬億元,其上市市值可能創歷史記錄。一旦出現風險暴露,將引發嚴重的風險傳染。
【事件二】上交所、港交所暫緩螞蟻集團上市
【事件概述】2020年11月3日晚間,上交所發布公告,暫緩螞蟻集團在科創板上市,隨后螞蟻集團在港交所公告,暫緩H股上市。消息一出,業內震動。隨后,螞蟻集團年發布題為“致投資者”的公告稱,對于暫停上市給投資者帶來的麻煩,深表歉意,將按照兩地交易所的相關規則,妥善處理好后續工作。(詳見專題:突發!螞蟻集團被暫緩“A+H”上市影響幾何?
【點評】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海南職業技術學院經管學院副教授劉俊斌表示,首先創新活動一定是在一定市場背景下完成的,要符合一定的基礎性框架,創新也會對現有的管理機制有一定的推動作用,但這種變革是循序漸進的,要求穩健,因為關系到國計民生,變革過于激烈,風險會更大,前幾年的互聯網金融問題正說明了監管的重要性。
“其實類似阿里巴巴自己的互聯網金融服務也都是有嚴格的規定,比如貸款人的信用、消費數據分析。貸款給優質信用的用戶,是降低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不能簡單說是“當鋪思維”。創新和監管不是一對矛盾體,是相互促進、協同發展的共同體。”劉俊斌表示。
【事件三】淘寶天貓總裁蔣凡緋聞事件 遭除名阿里合伙人
【事件概述】2020年4月17日中午,微博ID為“花花董花花”的用戶公開點名張大奕,稱“這是最后一次警告,再來招惹我老公我就不客氣了”。隨后,有網友指出“花花董花花”的老公疑為淘寶總裁兼天貓總裁”蔣凡。4月18日,阿里集團CPO(首席人力官)童文紅在阿里內部論壇回復蔣凡的帖子時表示,蔣凡由于個人家庭問題沒處理好,而嚴重影響了公司聲譽。4月27日,阿里巴巴集團公布,蔣凡事件的調查處理結果為,蔣凡即日起取消阿里合伙人身份,職級從M7(集團高級副總裁)降級到M6(集團副總裁)。
【點評】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絡零售部主任、高級分析師莫岱青認為,蔣凡是阿里電商體系移動化的主要帶頭人,他被降級后,或給京東、拼多多的追趕帶來時間窗口。
【事件四】淘寶小二“叫板”國家工商總局
【事件概述】2015年1月23日,國家工商總局(現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其中淘寶網正品率最低,僅為37.25%。2015年1月27日,淘寶網以“80后淘寶網運營小二”名義發出長微博,認為定向監測是監管部門吹“黑哨”。1月27日晚,工商總局新聞發言人回應,網絡商品交易監管司一直秉承依法行政的原則開展網絡市場監管執法工作。1月30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消息稱,該局局長張茅在工商總局會見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云,馬云稱阿里巴巴將配合政府打假,加強日常線上巡查和抽檢。
【點評】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此前表示,誠信是經濟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網絡交易也概不能外。為了維護網絡經濟環境的誠信環境,在商家本身的商業理念、交易平臺的管理規則這雙“看不見的手”未能規范良好的情況下,行政監管這雙“看得見的手”能夠顯得格外必要。電商“黑名單”制度就是這雙“看得見的手”的一方面。“黑名單”制度,一是公示制度,方面消費者識別;二是禁入制度,對列入名單的自然人實施一些禁入限制。然而,制度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王紅燕表示,電商平臺的商品質量問題,同樣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約束。依據2014年施行的《消費者保護法》: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這從一定層面上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然而并未從根本上解決網購商品正品率低的問題。
【事件五】聚劃算原總經理閻利珉被刑事拘留
【事件概述】2012年7月5日,阿里巴巴集團對外表示,據杭州警方確認,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旗下團購網站聚劃算前總經理閻利珉已被采取強制措施。2013年8月7日,一年之前因涉嫌受賄被刑拘的聚劃算前任總經理閻利珉獲得最后判決:根據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閻利珉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與此同時,多名涉案的前聚劃算員工也被判刑。
【點評】閻利珉一事刺痛了阿里的神經,一系列反腐舉措也迅速出爐。聚劃算對商家上架的流程進行了改革,縮短步驟并“減少其中的人為因素”,降低“小二”在審核過程中的影響。
【事件六】“淘寶商城”新規遭商家圍攻
【事件概述】2011年10月10日,淘寶商城出臺2012年度商家招商續簽及相關規則,引起部分商城中小賣家的不滿。10月11日晚,部分中小賣家通過YY語音群集結,對淘寶商城一些大賣家進行惡意攻擊。2011年10月17日,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云緊急回國,召開了發布會,代表淘寶商城對之前欠妥的做法表示道歉。馬云表示,“我們不是沒有錯,我們向大家道歉! 但淘寶商城不會和反淘寶聯盟、不會跟惡意攻擊者談判。”不過,在這一強硬背后,馬云和阿里巴巴集團也為緩和中小賣家情緒,對商城新政策進行了調整。
【點評】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此前表示,淘寶商城修改新規,商務部的表態起到了關鍵作用。“穩定物價和支持小微企業是目前政府最關心的兩件大事,在此關鍵時刻,商務部的表態釋放出了明顯的信號,阿里巴巴集團必然會做出妥協。
【事件七】支付寶股權轉移事件
【事件概述】2011年5月11日,雅虎在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會的經營業績詳細報告中指出,阿里巴巴集團旗下子公司支付寶所有權被轉移到了馬云控股的一家公司(浙江阿里巴巴),以幫助支付寶獲得在中國境內的第三方支付牌照。阿里巴巴集團隨即發表聲明解釋,早在2009年7月的董事會上,就跟股東們討論并確認了支付寶70%股權轉入一家獨立的中國公司的事情,而后又在2010年8月將剩余的30%股權再次轉讓。從而引發與阿里巴巴集團的另外兩家大股東雅虎和軟銀的股權爭議。
【點評】消息一出,業界嘩然。國內互聯網人士紛紛指責馬云有悖于商業本質契約精神。業內人士表示,締造誠信的新商業文明,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是馬云創造阿里巴巴的商業理念,他甚至為了踐行這一理念,迫使對阿里巴巴B2B平臺商業欺騙行為疏于監管的前CEO衛哲辭職。這為他贏得了一定的口碑,但隨后發生的支付寶股權私自轉移事件,完全吞噬了他過往積累起來的商業誠信。
【事件八】阿里千名“中國供應商”涉嫌欺詐
【事件概述】2011年2月21日,阿里巴巴B2B公司宣布,為維護公司“客戶第一”的價值觀及誠信原則,2010年公司已經清退了1107名涉嫌詐騙的“中國供應商”客戶,并關閉其店鋪,占2010年底中供付費會員總量約0.8%。公司CEO衛哲、COO李旭暉因此引咎辭職,原B2B公司人事資深副總裁鄧康明引咎辭去集團CPO,降級另用。
【點評】阿里巴巴“中國供應商”欺詐事件在當時引起很大影響,作為一家以客戶第一為價值觀的公司,此類事件讓外界對公司的誠信打上了問號,這也是作為阿里巴巴當時組建以來最大的人事震動,在互聯網引發了一波關于網絡誠信的余震。
阿里巴巴發展至今,雖發展歷程曲折,經歷了不少危局,但所取得的成績也是有目共睹。相信在每次危局中企業也在不斷的成長,為今后的發展奠定了更加扎實的基礎,也使得企業經營更加的成熟,能更加積極的面對內外部環境帶來的變化。